时间:2019-10-16 00:00:00 来源:邯郸市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协会 点击数:963
各勘察设计单位: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印发2019年河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和绿色建筑创新奖申报评选方案的通知》(冀建人教函[2019]2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执行。
一、各单位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和申报标准及要求,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好材料的申报;
二、申报时间:
1、申报工程勘察设计奖的单位将申报材料和原件务于10月31日前报勘察设计协会;
2、申报绿色建筑创新奖的单位将申报材料和原件务于10月31日前报市墙改办;
三、申报要求:请各单位按照时间节点组织申报,过期不再受理;各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
附:省住建厅《关于印发2019年河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和绿色建筑创新奖申报评选方案的通知》(冀建人教函[2019]23号)
邯郸市建设局勘察设计处
2019年10月15日
冀建人教函﹝2019﹞23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
按照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批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实施计划的函》(冀评组办函〔2019〕18号)以及《河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河北省绿色建筑创新奖评审办法》要求,现将2019年河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和绿色建筑创新奖申报评选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附件:1.2019年河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申报评选方案
2.2019年河北省绿色建筑创新奖申报评选方案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0月10日
附件1
2019年河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申报评选方案
根据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批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实施计划的函》(冀评组办函〔2019〕18号)和《河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冀建工〔2018〕40号)有关要求,我厅将开展2019年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目评选工作。
一、申报范围
申报项目应符合《河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要求,按照规定的范围、条件、内容和程序进行申报。
二、申报要求
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同步报送方式。申报单位向所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或省直有关部门(以下简称“初审主管部门”)提交申报项目的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经初审主管部门对原件审核后,进入网上系统(http://39.106.60.247:81)在线申报。电子版资料与纸质材料须保持一致,纸质材料由初审主管部门集中保存,待受理结束后按时间安排统一报送指定地点。
初审主管部门推荐申报项目时,对同一类项目、同等规模、同等技术条件的项目应严格控制申报数量,保证优秀项目质量和水平。
三、材料要求
(一)申报表
申报表一式3份,为A4规格,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意见后,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封皮须注明申报项目名称。
(二)附件材料
附件材料应以A4(或A3)规格,胶装合订成册,包括:
1.目录页;
2.反映工程全貌的照片,并附电子文件;
3.工程简介和各专业技术说明(应反映工程技术难点和先进性及主要创新点,并附电子文件)
4.相关证明材料应包括:
(1)企业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
(2)上级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对工程设计的评价证明;
(3)工程竣工质量验收证明、工程项目经济、社会、环保、消防、安全效益等证明。
5.能反映该项目各专业内容的完整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勘察成果报告(民用建筑应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A4或A3规格装订成册)
6.高层建筑及大跨度公共建筑项目应包括勘察报告。(A4或A3规格装订成册)
(三)演示材料
1.全部申报项目应提供有关工程项目概况和反映技术特点等内容的PPP幻灯片介绍,幻灯演示数量在20~30页;
2.凡申报一等奖的项目,应提供反映整个工程设计项目和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全貌的多媒体演示材料,时长3-5分钟为宜。
以上所有申报材料,应刻入同一张光盘或U盘与纸质材料一同申报。
四、其他要求
(一)申报项目应工程建设手续齐全,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未因质量安全问题受到过各级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资料不全项目,不予评选。
(二)申报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1月8日。
申报表参见《河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电子版可从邮箱Lijie3103@163.com(密码:1576118120)下载。
联系人及电话:李杰 0311-87904534
附件2
2019年河北省绿色建筑创新奖申报评选方案
为引导和推动我省绿色建筑健康持续发展,结合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申报评选精神,根据《河北省绿色建筑创新奖评审办法》(冀建科〔2012〕132号),决定开展2019年河北省绿色建筑创新奖申报与评选工作。
一、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负责组织本地区河北省绿色建筑创新奖项目的申报工作。
二、申报河北省绿色建筑创新奖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河北省绿色建筑创新奖评审办法》要求,填写《河北省绿色建筑创新奖申报书》(电子版可从邮箱hblsjz87805218@163.com下载,密码:hblsjz),编写工程项目总结报告等材料,报所在市(含辛集、定州市)、雄安新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三、各地要严格按照《河北省绿色建筑创新奖评审办法》要求,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连同申报书1式10份、工程项目总结报告1式2份及电子版光盘或U盘1份,于2019年11月8日前报送我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项目应工程建设手续齐全,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未因质量安全问题受到过各级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资料不全项目,不予评选。我厅将在符合要求的项目中组织开展河北省绿色建筑创新奖项目评选工作,并在获奖项目中择优推荐申报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
联 系 人:郑 鉴
联系电话:0311-87805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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